医疗机构执业登记需提交材料
f医疗机构执业登记需提交材料
1、《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附表1;2、《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附表3;3、《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附表5;4、《资信证明》附表8;5、《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任职证明》附表9(无法定代表人不用提交);6、《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字表》附表10(无法定代表人不用提交);7《医疗机构名称申请核定表》附表161;8、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9、医疗机构用房平面图;10、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或存款复印件);11、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以及各卫技人员名单、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身份证等;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诊疗科目执业人员的执业注册材料同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材料一并上交(做为医疗机构诊疗科目登记的条件之一);12、医疗机构规章制度;13、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医疗机构污水污物处理验收合格证明或医疗废物处理合同书;14、消防验收合格证明;15、单位设置的医疗机构还需提交设置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明、事业或企业法人证书;16、申请门诊部、卫生所、诊所、卫生保健所、卫生站和军队编外不设床位医疗机构,还必须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从事同一专业临床工作5年以上证明和体格检查表(二级以上医院出具)、附设药房(柜)的药品种类清单,公民合伙设置的医疗机构还应提交合同书,股份制医疗机构还应提交组织章程。17、其他诊疗科目应对照相应《基本标准》另说明相关人员、设施、场地等配备情况(指国家卫生部有制订基本标准的诊疗科目:如医疗美容科、血液透析室、重症医学科、健康体检项目等)。
f附表1
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
被申请机关设置单位(人):联系人:
类别名称选址所有制形式经营性质申床位(牙椅)请服务对象诊疗科目核
地址:联系方式:
定
项目
投资总额
f其他
提交文件目录:⑴⑵⑶⑷⑸⑹⑺⑻
设置单位(人):
(章)
年月日
填写说明:1被申请机关:填写设置审批机关;2设置单位(人):填写拟设医疗机构的上级主管单位或出资人;3地址:填写设置单位人的法定地址,个人填写家庭地址;4类别: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f实施细则》第三条填报相应类别;5名称:填写申请的医疗机构名称;6选址:拟设医疗机构所在地的详细地址;7所有制形式:从下列形式中选择相应项目填报:(只能填一个)a、全民b、集体c、私人d、中外合资(合作)e、其他;8经营性质:填写政府举办非营利性、非政府办非营利性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