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对各单位(科室)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实施监督,对发现问题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并向内控委报告。
(三)对风险事件进行调查,提出解决方案并督促落实。(四)建立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组织对内部控制中存在问题进行研究并制订解决方案。第五十二条专项风险管理办法的拟订和组织实施,由牵头单位(科室)分别负责。纪检监察室牵头负责法律风险防控,办公室牵头负责政策制定风险防控。在拟订和组织实施专项风险管理办法中,各牵头单位(科室)之间应建立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第五十三条各单位(科室)负责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内控管理工作。(一)根据本制度和专项风险防控管理办法,制订本单位内部控制操作规程,做好内控工作。(二)各单位(科室)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内控管理负总责。(三)各单位(科室)内控管理岗位负责本单位(科室)
f内控管理工作。协助本单位(科室)主要负责人完成其内控职责和单位职责范围的内部控制制度和业务流程建设,向本单位(科室)主要负责人提出内控合规自查建议,报告内控管理隐患和风险事件。
(四)各单位(科室)内控管理联络员负责与内控办的工作联络,配合内控办的有关工作安排。
第五章内部控制检查和报告
第五十三条建立内部控制检查制度。(一)内控办组织开展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各单位(科室)内控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意见建议。定期检查一年一次,检查的内容包括各科室单位内控制度建设、执行、风险事件的应对及处理等情况。不定期检查由内控办根据内控管理需要确定。(二)各单位(科室)根据各项规章制度要求,对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进行自查,排查风险点,查找薄弱环节,完善内控制度,堵塞管理漏洞。第五十四条建立内部控制情况报告制度。(一)专项风险防控牵头科室应及时发现各类风险防控中存在的问题并提示有关科室单位;向内控办报告发生的风险事件情况及有关建议。(二)各单位(科室)针对发现的各种风险事件或内控
f薄弱环节,及时提出解决措施或建议。每年3月底前,向内控办报告上一年度内部控制工作开展情况。
(三)内控办及时将各单位(科室)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和风险事件应对情况向内控委报告,并提出完善内控制度和风险事件分级处置的意见建议。内控委根据需要将相关情况向局党组报告,内控办督促落实有关处理意见。
第五十五条建立内部控制检查定期披露制度,对内控工作做得好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对内控工作不力的单位r
好听全球资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