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订货合同
甲方合同编号:乙方合同编号:
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海贝品牌订货合同达成如下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项目费用和内容
1、乙方于2017年6月7-9日参加了甲方举办的2017年冬季订货会。2、乙方向甲方订购冬季产品共1785件,总金额107486500元(大写:壹佰零柒万肆仟捌佰陆拾伍元)。(以甲方销售系统内的订货单明细为准)依据产品结构安排:冬装羽绒货期:第一批产品(10A):2017年9月27日2017年10月22日为上货周期;第二批产品(10B):2017年10月16日2017年11月7日为上货周期;第三批产品(11A):2017年11月2日2017年11月22日为上货周期;第四批产品(11B):2017年11月17日2017年12月2日为上货周期;第五批产品(12A):2017年11月27日2017年12月12日为上货周期;第二条、双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义务在上述波段货期内提供乙方波段内产品,如甲方超出波段上货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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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乙方可选择拒收产品或与甲方协商。2、乙方有义务在上述波段货期内接受甲方波段内产品,不得减单或拒收产品;如
乙方超出波段上货截止日期接受货品,甲方可选择不保留乙方订单产品。3、乙方在参加甲方组织的商品会议期间可提出个人对产品的建议,甲方有义务参
考乙方意见并对产品做合理修改,使之更加完美,最终的大货产品以甲方设计为准,乙方不得以产品修改为由拒收产品或减单。
第三条、商品定金、货款支付方式1、乙方应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合作合同执行定金交付(定金金额不包括快反系列的订单金额)即¥13000000元(大写:壹拾叁万元整),该定金作为乙方向甲方订购产品的信用金,不可挪作货款冲抵。2、乙方应在上货期前五天支付各个波段的货款(甲方需提供订单各个波段的货款明细)。3、开户银行:
户名:帐号:第四条、违约责任1、乙方如在期限内未支付定金,甲方可根据以下条例对乙方提出要求:1)逾期在10天内(含10天),甲方作出书面提醒;2)逾期在10天以上,不超过20天(含20天)的,收取定金总金额的05作为滞纳金,同时商品货期超出合同期一周的产品无权取消订单。3)逾期在20天以上仍未支付,收取定金总额的1作为滞纳金,另不保证乙方订单的完整性。4)乙方如在上货期前15天仍未支付定金金额,甲方有权取消乙方订单,另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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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定金总额的1作为违约金,同时乙方无权取消任何订单。注:如在规定时限内,只完成部分定金的支付,则视为定金支付未完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