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基本民事法律制度
第一节法律行为制度一、法律行为理论(P1213)(一)、法律行为的特征1以意思表示为要素2以设立、变更或终止权利和义务为目的3是一种合法行为(二)意思表示意思表示的方式一般为明示方式,但在特定情况下,默示的状态也可以成立意思表示。如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继承遗产处理之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作出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如果意思表示由表意人通过传达人传达,则由于传达人没有传达或者推迟传达意思表示的风险,由表意人承担。(三)法律行为的分类1单方法律行为和多方法律行为;2有偿法律行为和无偿法律行为;3要式法律行为和不要是法律行为;(要式:法律规定必须采取一种形式或者履行一种程序;不要式:不要求采取那个形式,当事人自由选择那个形式成立的法律行为)4主法律行为和从法律行为二、法律行为有效的实质要件(P13)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二、无效民事行为(P1416)(一)无效行为的特征1自始无效:即从行为开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2当然无效:无论当时人是否知道、主张,或经司法机关确认都无效3绝对无效:绝对不发生法律效力,也不能通过当事人的行为补正。(二)无效行为的种类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赠与、奖励、获得报酬等纯获益的行为,属于有效行为。(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实施某些与其年龄相适应的细小的日常生活方面的法律行为(如9岁的男孩从小卖部购买了1元的雪糕),该行为有效。(3)除上述情形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属于无效民事行为。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1)合同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纯获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合同,直接有效(见第9章)。②除上述情形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2)单方民事行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从事的除合同以外的其他行为(如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遗嘱),则属于无效的民事行为3.受欺诈而为的民事行为(1)合同①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属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②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属于无效合同。(2)单方民事行为因欺诈而实施的单方民事行为(如债务的免除),属于无效民事行为。4.受胁迫而为的民事行为(1)合同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