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元三、赔偿原告助动车损失费6000元四、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2006年4月1日下午一时许,当原告在上班途中,骑助动车正常行经兰州市××路与××路交叉路口时,遭遇被告胡×驾驶的小客车(牌号为甘A×××××)右转弯撞击,致使原告头部直接坠地及身体多处受伤,并致使原告的助动车严重损坏。事故发生后原告被送往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治疗,经门诊诊断,造成原告头部颅底骨折,左颞顶头皮下血肿、压痛、耳聋等。后经××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认定,被告对上述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原告无责任(见证据1)。原告又于2006年6月18日,经甘肃××鉴定中心伤残评定,确认“路交通事故致颅底骨折,遗留头痛、头晕,左耳伟导功能障碍,属十级伤残”(见证据2)。又于2006年7月30日,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交警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原告胪脑受伤,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于2006年5月9日出曾出具入院通知书,要求原告应住院手术检查,但由于住院手术检查费用高达1万余元,且当时原告经济窘迫而被告拒绝作任何赔偿的情况下,原告不得不放弃了住院手术治疗的机会(见证据4)。现已造成原告留有后遗症,经常头痛、头晕、耳鸣等,不得不被原单位解雇,至今不能正常上班。另外,由于事故原因,原告助动车损坏严重,至今仍在被告处。且由于被告未履行修缮和归还义务,现已造成助动车报废,使原告经济损失6000元。综上所述,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显然构成对原告的侵权,并且直接给原告造成了人身损害和经济损失,据此,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提起诉讼,恳请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此致兰州市××区人民法院具状人(签名):2006年×月×日附件:1、本诉状副本2份。2、证据10份,共13页。3、原告的身份证复印件。4、被告的信息资料。
f一份交通事故起诉书原告:女汉族1948年9月5日出生河南省郑州市人家庭住址电话:被告:石小定男汉族1989年8月21日出生湖北省随州市电话(现已停机)
诉讼请求:
1、
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5000元,误工费4150元,护理费2000元,交通费880元,营养费2000元,整
容费2000元、康复费2000元,,共计19030元。
2、
精神损害费2000元,并当面赔礼道歉。
3、
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及理由2008年7月20日8时30分,石小定驾驶裕兴牌电动车沿郑州市农业路由西向东行至文博西路口时与由北向南步行过道路的相撞,至使受伤,造成交通事故,后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