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采队反三违”管理制度抽采队反“三违”管理制度
煤矿从业人员“三违”现象(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组织和劳动纪律)是导致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特别是习惯性的违章,给生产安全带来了严重的后果,造成了极其不良的政治和社会影响。为此,抽采队特制定本办法,以加强反“三违”工作的力度,促进我队的生产安全管理。一、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摘自《安全生产法》)对本单位安全工作提出建议。1、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2、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3、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现场。4、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加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5、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服从管理、听从分配,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6、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其它不安全的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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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及时予以处理。7、各用人单位必须对所用从业人员进行入厂的“三级教育”,对调换工作和工种,必须进行换岗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二、对“三违”人员的帮教:1、凡“三违”人员必须接受正确的他人指出的批评并立即改正,并在本单位的班前会上做书面检查,会后将书面检查交队办公室存档。2、凡“三违”人员,情节严重、认识态度不端正,必须停止工作到矿业公司安全部参加“三违”人员帮教学习,视其学习认识提高的程度,再做出处理。3、凡参加矿业公司安全部组织的“三违”人员帮教学习期间不发给工资,只按公司执行的最低生活费标准发给“三违”人员帮教学习生活费。三、对安全、生产做出成绩的奖励:1、对检举、揭发、制止违章行为和检举、揭发隐瞒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人员,可一次性奖励50~100元;2、对查找较大事故隐患,现场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主要人员一次奖励50~200元;3、对积极参加事故抢险、救护、避免事故扩大者,一次奖励50~200元;4、对查处违章、处理事故隐患果断,敢于同歪风邪气做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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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争,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较好成绩的个人每季度可奖励100~300元。
胡家河矿业公司抽采队201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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