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地区(1个):西安陕西省:西安(029)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是计划单列市,其它的都是所在省份的省会。另外,有相当部分地级市长
f期由省委常委(级别高于非省委常委的副省长)兼市委书记实际享受副省级城市待遇,如苏州、齐齐哈尔、吉林、延边、烟台、芜湖、温州、珠海、三亚、桂林、宜昌、洛阳、延安、格尔木、包头、大同等。注:重庆曾经一直是副省级城市,1997年成为省级的直辖市。广州在这些城市中的规模最大,人口超过千万,全市的GDP位居中国第三。成都在这些城市中是人口最多的城市,位居大陆城市第4位。4级:准副省级包括除上外的所有省会城市和国务院批准的唐山市、大同市、包头市、鞍山市、抚顺市、吉林市、齐齐哈尔市、无锡市、淮南市、洛阳市等十个市为“较大的市”。5级:正厅级:一般地级市正厅级:地级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较大城市”。按照宪法的规定,大陆实行省、县、乡三级地方行政区划体系,“地级市”作为区划概念代管县级市应属于“准行政区划”管理,承袭原属准行政区划“地区”的管理体制。管理层级介于省级行政区与县级行政区之间,属于地方政权;因其行政地位和地区(地区行政专署)相当,故被称为“地级市”。地级市市长和行政级别为正厅级,若其为上一级党委的常委则其为副省级。注:地级市包括省会城市、副省级城市(含计划单列市)。辖域(一级行政区域)为县级行政区,包括市辖区、县(自治县)、旗(自治旗),代管县级市。2002年末,中国大陆地级行政区划共计332个,其中275个地级市。中华人民共和国,“省辖市”指省、自治区政府直接管理的“市”“省辖市”为1982年及其以前对之后被。称之为“地级市”的称呼。1983年起开始推行的“地级行政区划改革”“省辖市”全部改为“地级市”,;与“省辖市”对应的有“地辖市”(或“地管市”)即直属地区管辖的“市”“地辖市”自1983年开;始改称“县级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据此推理,广义的“省辖市”指除直辖市以外的所有“市”。狭义的“省辖市”和“地级市”在城市建制上有很大的区别。6级:副厅级:省直管县级市副厅级:7级:正处级:一般县级市正处级:中国大陆行政区划名称,行政地位与“县”相同的市,县级市的市长的行政级别一般为正处级和县长是同级,但如果他是上一级党委的常委,其行政级别就为副厅级。三、中国城市行政级别的一些误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