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四局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实施细则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建四局五公司贵州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处理一般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包括一般事故的能力,提高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确保迅速有效地处理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维护分公司的社会形象、保障正常的生产秩序和经济利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国建筑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以及中建四局、公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结合分公司实际,制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实施细则。第二条本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实施细则适用于中建四局五公司贵州分公司,贵州分公司各项目部应遵照执行,并根据实际建立项目部应急预案。二、预案体系第三条贵州分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1综合应急预案:综合应急预案是从总体上阐述事故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分公司根据中建总公司和局及公司要求,指定的指导和应对各类安全事故的依据和规范性文件。
f2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是针对具体的事故类如坍塌、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等、危险源和应急保障而制定的计划或方案,是综合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应按照综合应急预案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制定,并作为综合应急预案的附件。专项应急预案应制定明确的救援程序和具体的应急救援措施。
3现场处置方案:现场处置方案是依据工程项目现场风险评估及风险控制措施,由项目经理部结合现场情况,根据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而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现场处置方案应具体、简单、针对性强。
三、组织体系第四条分公司安全生产应急组织机构框架图
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
安全生产应急办公室安全质量环境部日常负责
分公司职能部门、各项目部
专家组
现场处置小组
图中:实线箭头表示管理流程走向,虚线箭头表示技术支持走向
第五条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贵州分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是分公司处理生产安全事故的决策机
f构,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分公司主要领导担任,分公司分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担任副组长,分公司其他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各项目经理为组员。贵州分公司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黄江电话:副组长:冯其波、袁新和组员:翁海杰、刘成飞、苏贵勇、田利民、成维祺、姜晓义、李运江、吴汉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