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承包价格包括包人工、包技术、包现场人员管理、包小型工机具,包施工期间乙方
的各类风险及施工人员工资和调遣费:各类材料的场内二次倒运;自然气候影响停水、
停电、待料等不可预见工日费用;包括周转材料的领用、装卸、看护、保管、退库;劳
动保护用品费用(安全帽、安全带、手套等);文明施工费用(包括上级部门对现场的
各类检查所发生的临时用工);承包工程范围内的配合测量放线、材料试验、电工、机
械设备维修和安装拆卸配合用工。
3.本合同单价为一次包死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其他因素变化而调整变动。
第十条:结算办法及付款方式
1.按甲方与业主计量支付之日开始支付,其支付比例为计量工程量的60。
2.甲方在未计量前,预付乙方生活费用及临时借支(借支比例不大于完成工程量
的20)。
3.承包费用支付时间为业主付款后10日内,支付时扣除生活费及借支。
4.余款40双方约定转为合同履约金,待所承包工程完工验收达到合同要求时无
违约行为后付清。
第十一条:施工验收
f1.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组织施工,确保施工质量。施工完毕,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交自检报告,通知验收;甲方应及时对乙方施工成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步验收,验收合格后再进行下道工序施工作业;验收结果表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的相关损失。
竣工验收时,业主、监理等相关方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乙方应无偿维修,并承担由此导致甲方相关损失,不因先期已经甲方验收而减轻乙方责任。
2.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的工作必须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配合第三方工作的费用另外协商)
第十二条:保险1.乙方负责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2.保险事故发生时,甲、乙双方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少损失。第十三条:争议1.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否则,双方应在合同签订所在地劳动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解决。第十四条: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的标准执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当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没有相应标准时,执行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措施。3.因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