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筹设审批、民办学校筹设审批、正式设立审批
一、行政审批适用范围、对象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职业培训学校二、所需材料目录民办学校筹设审批(以下材料一式三份)(一)民办学校筹设审批1行政许可申请书;2申办报告(内容包括:举办者、设立的专业(工种)、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3可行性论证报告;4主管部门批准筹设民办学校的文件(无主管部门或独立法人的可免交);5办学单位法人登记证;属个人办学的,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常住地街道或社区居委会证明;6出资办学的验资报告和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7拟任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需5人以上,花名册含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毕业院校、所学专业、拟任职务等);8市民政局批复的核准名称文件。民办学校正式设立审批(以下材料一式三份)(二)民办学校正式设立审批1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同意的筹设批准书(直接申请正式设立的不需提供筹设批准书,需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
f2市民政局批复的核准名称文件(经过筹设批准的不需提供);3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表;4申办报告(内容包括:举办者、设立的专业(工种)、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经过筹设批准的不需提供申办报告,需提供筹设情况报告;5可行性论证报告(经过筹设批准的不需提供);6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文件(无主管部门或独立法人的可免交);7办学单位法人登记证;拟任学校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常住地街道或社区居委会证明(举办者户口为南宁市外广西境内的,还需举办者户籍所在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在《南宁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审批表》内填写意见);8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出资办学的验资报告和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经过筹设批准的不需提供);9场地、教学设备仪器等办学基础条件情况清单,并提供产权证明;租赁校舍办学的,提交校舍租赁协议书或合同(自有的应出具产权证明;租赁的出具经合法公证的租赁契约或合同,租期3年以上);10办学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11开设专业所用的教材、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12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13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原件、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