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内必须到生产装置轮岗培训3个月以上。对分配在生产车间的大学生,车间应给他们提供在关键岗位轮岗培训的机会,促进其学习生产技术知识,培养工作能力。公司每年组织一次对表现优秀的青年专业技术人才进行跨单位的轮岗培训。(3)轮岗培训期间,人力资源处和基层单位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通过跟踪考察、考核,对培训效果进行确认,培训达到岗位要求,则确定培训结束,并作好培训记录,培训结果将作为岗位竞争上岗的一种资格,公司将逐步将其配置到发挥自己优势的岗位上,促其早日成才。培训没有达到岗位要求的,将继续进行培训。3、“导师制”培养:
根据总部《中国石化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导师制”管理暂行规定》精神,专业技术人才培养试行“导师制”(以下简称“导师制”),通过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专业技术实践经验的高层次优秀管理和技术专家、高级技师,采取一带一、一带多或多带一形式,培养一批专业基础知识和学术技术水平较高、发展潜力较大的青年专业技术人才,使他们的综合素质提高到较高水准,为炼油结构调整和产品质量升级项目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导师制”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根据人才成长规律和我公司发展需要,按专业技术水平、综合素质和工作业绩等,对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分第一、第二、第三培养层次实施“导师制”。(1)导师选聘条件:a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所从事专业领域有比较深入的研究,学术造诣高、技术全面的管理和技术专家。
fb在科研开发、技术进步、技能操作等方面成绩显着,作为主要成员承担过重要研究课题重要工程项目中主要部分的研究、技术工作,或解决过其中关键技术问题或复杂的生产问题,所取得的成果通过地市级及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的鉴定或验收,并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c所从事专业为石油化工、机械设备、热能动力、仪表电气、信息工程、安全环保、财务管理、经营管理等主体专业。d具备指导培养对象学习和开展专业技术工作的条件和能力。e操作水平高、解决实际生产问题能力强、能创新地攻克专业技术难题、组织技术攻关的高级技能人才。(2)导师职责:a认真遵守相关规定,履行相关职责,按要求完成培养任务。b根据培养对象的专业特长和工作能力,指导培养对象选定培养课题,制定有针对性的培养计划和目标。c全程监督、指导培养对象开展课题研究和专业技术工作,认真传授专业技术工作的思路、方法和经验,解决培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d定期检查培养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