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
一、目的1、安全生产检查是对生产过程及安全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隐患、有害与危险因素、缺陷等进行查证,以确定隐患或有害与危险因素、缺陷的存在状态,以便制定整改措施,消除隐患和有害与危险因素。2、保证企业规章制度贯彻落实,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二、责任1、公司安全科(应急办)是组织实施公司安全检查的主管部门。2、公司及各职能部门下车间、班组检查工作时,必须将安全生产列入重点检查范围。三、检查重点易造成重大损失的压力容器、起重设备、运输设备、电气设备、冲压机械和本企业易发生工伤、火灾等事故的设备、工种、场所及其作业人员。四、检查方法必须严格坚持专职检查与群众检查相结合,日常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普遍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做到层层把关,堵塞漏洞。实行公司、车间、班组相结合三级安全检查制度。五、检查内容(一)查软件系统:查思想、查管理。1、查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执行情况,有无违章作业现象。2、查职工是否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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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二)查硬件系统:查隐患、查整改、查事故处理。1、查设备、作业环境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健全。2、查电器设施是否符合定,电线是否乱拉乱接。3、查消防设施是否按规定配备、健全有效。4、查作业场所通道是否畅通无阻。5、查“三违”作业,事故隐患是否及时查处整改。六、厂级例行安全检查具体由厂部安全科实施。1、开展全厂性的安全检查。主要检查内容:查隐患、查制度、查措施、查事故处理情况。2、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电气、起重设备及吊具、压力容器等进行检查。3、新产品、新项目投产前,除车间组织自查外,厂部要组织有关人员对车间的重点危险部位和设备进行检查,并现场落实解决有关问题,否则不能投产。4、在“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重大节假日前组织节前安全检查。在本单位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厂部组织有关人员对本单位的重点危险部位进行检查。5、厂部安全管理人员要经常到各车间生产现场监督检查。七、车间检查1、各车间除配合公司和厂部组织的安全检查外,车间要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本车间的设备设施使用情况,消防器材、各项安全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安全科、并作好检查记录。2、新产品、新项目投产前车间领导要组织有关人员对生产用的吊具、主要设备、仪器仪表及环境的安全条件进行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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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反馈有关部门进行解决,否则不能投产。
3、在“五一、十一、元旦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