些额外的钱。大议会是一群地位显赫的,富有的,一年被国王召集起来聚会几次的贵族们。到13世纪,国王们发现若仅从这一小群人中要钱已不能相抵,因此他们把大议会的范围拓宽了,把各郡、市、镇的代表们包括进来,使他们为他的工程贡献钱财。正是通过这种方式,大议会后来逐渐包括那些享有世袭贵族头衔的家族、大封建领主(上议院)和公众的代表们(下议院)。这两个院直到现仍然存在,统称“国会”。下议院很快就赢得了政治上的优势。他们很乐意帮助国王征税和通过法律。但作为回报,他们想要对国王的所作所为有更大的发言权。作为对这
f种发言权的认可,亨利四世在1407年颁布,所有发放的补助金都要先经过下议院的考虑和批准之后,再提交上议院考虑,这作为一个惯例延续至今。到15世纪,下议院还获得了制定法律的权利。这是一种以前只有国王和他的顾问们才享有的特权。17世纪把圆颅推上政权高峰的内战起源于国王与议会的权利之争。詹姆斯一世和他的继任者查理一世都坚持“君权神授”理论。他们认为代表人民大众的国会的存在并不是因为有真正的政治权利,而是因为国王允许他们存在。正是为了重申议会的权利,才发生了内战。保皇派军队被打败了,国王查理一世于1649年被处死。但是到1660年,王朝复辟了,查理一世的儿子当上了国王,称查理二世。其下一任国王詹姆二世很明显几乎没有从前几十年中吸取教训。他也企图不经议会的准许而执政。主要的政治家和教会的权威们要詹姆斯的女婿威廉奥伦治来取代他。作为回报,威廉向这些代表们许诺他将宣布凡是没经过议会同意的统治是不合法的。这本来可能会导致另一场战争的爆发,但詹姆斯二世逃跑了,威廉接任了。1689年,议会通过了“权利法案”,保证了国王将永远不能忽视议会的存在。首相和内阁的产生为使王室和议会保持良好关系,国王或女王常定期与议会一些主要议员碰面,这些人后来逐渐被称为“内阁”。虽然内阁大臣是由君主任命的,但他们必须在下议院得到足够的支持,以使他们能够国会通过法律和投票决定税收制度。1714年,执政女王去世,但她没有子嗣继承王位,因此,英国不得不从德国“进口”了一位英国的皇家成员来统治英国。这位新的国王乔治一世英语讲得很差,而且怎么也对政治不感兴趣。因此,他把主持内阁成员会议的工作留给了他的一位大臣。很快,这位大臣就被称为“首相”。虽然对政治不感兴趣的国王或女王仍然非常有影响力,但同时,议会慢慢地变得强大起来,尤其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