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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际私法的主体【英国高等法院1945年关于科恩夫人的财产继承案】
科恩夫妇是住所在德国的德国人。1918年,他们在德国用德文立了一个共同遗嘱,指定互为继承人,并宣布他们二人都死后,他们的财产平分给他们的子女(一子两女)。科恩先死,1940年科恩夫人和她的一个女儿奥本海默夫人(住所在德国的德国人)在伦敦的一次空袭中被同一枚炸弹炸死。科恩夫人留下一笔动产在英国。她和奥本海默夫人谁先死的问题与她的遗产继承有关。
对于谁先死的问题,只能根据法律推定。英国法律定年长者先死,这样,奥本海默夫人对她母亲的遗产无权继承。如果把这个推定问题视为程序法问题,应适用法院地法,即英国法;如果把这个推定视为实体法问题,就应适用案件的准据法,该案的准据法是被继承人的住所地法,即德国法。
英国法院认为,这个推定是对案件的结果作出结论的推定,是实体法问题,应适用德国法。结果,科恩夫妇的儿子和另一个女儿得到科恩夫人的这笔遗产。
【田某失踪案】田某父母早亡,于1991年外出打工时在途中遇海难失踪,从此杳无音信。1996年其妻钟某向当地法院申请宣
告田某死亡,法院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满,法院经审理判决田某死亡。由于年幼的女儿田燕一直身体不好,家中又没有足够的经济能力给田燕治病,1998年钟某将田燕送给膝下无子的邻村某收养,并办理了合法的手续。1999年钟某将田某遗下的房屋三间赠与抚养田某长大的田某兄嫂,并于同年与同乡的王某结婚。2000年失踪多年的田某突然返回。问:
(1)本案田某失踪宣告是否符合法律规定?(2)田某与钟某的夫妻关系是否还存在?(3)田某与田燕的父女关系是否还存在?(4)田某的房屋可否请求返还?
【查蒂一案Lizardi’scase】22岁的墨西哥人查蒂,在法国巴黎的一家商店购买了价值8万法郎的宝石并已提货。可是当商店向他索取货款
时,其拒绝履行合同,理由是墨西哥法律规定成年年龄为23岁,他未达到成年年龄,并且未取得监护人的同意,因此,他所缔结的合同为无效合同。法国第一审法院、上诉法院在审理该案时,首先审查了合同的效力问题。当时《法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成年年龄为18岁。但是依据该法典第三条规定,在调整涉外民事法律关系,人的行为能力依当事人本国法,即墨西哥法律,而如果适用了墨西哥法律确定查蒂的行为能力,必然导致合同无效。
法国法院最终没有援引墨西哥的法律,而是直接适用了行为地法即法国法,判决查蒂已达成年年龄,从而合同为有效合同。判决的依据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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