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1〕19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中央企业为深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和《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0〕104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煤矿除外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做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的重要意义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是从源头上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的根本措施也是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保障从业人员健康权益的有效手段。《职业病防治法》实施以来各级监管部门和有关建设单位加强了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有的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不重视不执行相关制度大量建设项目未经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就开工建设致使一些工作场所不符合职业卫生要求的建设项目投入生产和使用“带病”运行给职业健康带来隐患。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加强监督管理督促指导建设单位特别是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中小企业严格落实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各项制度要求强化前期预防从源头上控制职业病危害。二、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实行分类管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当根据建设项目是否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工作场所可能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毒理学特征、浓度强度、潜在危险性、接触人数、频度、时间、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发生职业病的危风险程度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
f确定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程度并将建设项目分为职业病危害轻微、职业病危害一般和职业病危害严重三类。必要时安全监管部门可以对分类结果进行技术复核。1职业病危害轻微的建设项目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对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实行备案管理。2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对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进行审核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后应当对其组织验收。3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对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进行审核对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进行审查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后应当对其组织验收。三、认真落实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