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联合代理销售案场管理细则
f联合代理销售案场管理细则(初稿)
一、来电接听细则
1、来电试行轮值接听制度;每天各代理公司各派两名销售人员进行固定接电,现场实行,穿插接电的方式,接听电话后询问相关信息,在来电登记本上进行登记;
2、电话响铃3声内需接起电话,如3声仍未接听,视为自动放弃该电话的接听权利,由另一方接听,过后不补;
3、如乙方出现空岗,也视为一方放弃,由另一方接听,过后不补;
二、关于客户受到干扰:
1、客户(如万科销售回访反馈、或代理公司直接举报)接到骚扰,导致客户退订或退房,骚扰方罚款10000元套,情节严重,销售人员立即调盘处理。
2、客户接到骚扰(如万科销售回访反馈、或代理公司直接举报),但客户最终签约了,骚扰方罚款5000元套,情节严重,销售人员立即调盘处理。被举报方该套房屋佣金停发。
三、来访客户接待细则
1、轮岗细则:销售人员上班到售楼处时,每天上午9点钟正式开始排位;2、前一天17点前各代理公司销售经理将排位表复印一份递交给万科项目负责人,并说明排位原则;3双方各派一名销售人员站位,按日两代理公司交叉轮换。排轮过程中不得随意变更排位,如需变更排需经销售人员所在代理公司销售经理同意方可变更;当第一次来的客户指定要某销售人员接待时可按客户要求作特殊处理,该销售员接待完后仍可参加排序,如被跳过则不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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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6)双手递上名片或将名片事先订在资料封面,告诉客户自己的联络方式。7)销售人员在客户到现场10天内无成交,该客户由开发商进行分配。集
中开盘或特殊销售时期,周期可根据要求做调整;
四、客户权属确认制度
1、总则(1)为了使售楼过程中客户归属的明确化,减少售楼人员在客户确认方面的纠纷,
增加团队凝聚力及员工团结,减轻管理人员处理纠纷的繁琐工作,特制定本制度。(2)本制度以友好协商为基础,如有多个销售人员接待客户,以第一登记及7天
有效跟进期为原则。(3)发生业务交叉后,如果双方协商不成,上升到开发商销售负责人处,则双方
都不算业绩,该单位业绩充公。(4)登记人与最终购买人是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夫妻)的,视为一批客户,
以第一登记为准。(5)已购买客户带新客户或已归属客户带新客户到售楼现场的情况:指定某位售楼人员接待时,应由所指定人员接待,指定人员不在时,由该方销售经理安排人员接待。如指定销售人员在现场又刚好轮到接待,此种情况算接待指标。如指定销售人员在现场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