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理工大学文件
桂理工教〔2010〕11号
关于印发《桂林理工大学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各有关部门:现将《桂林理工大学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执行。桂林理工大学二一年四月九日
主题词:教务工作
校对:李衡
毕业
实习
设计
规定
通知
2010年4月19日印发(网络传输)
桂林理工大学校长办公室录入:黄敬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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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桂林理工大学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对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和管理,切实做好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的各项工作,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规定。一、目的要求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是高校人才培养的最后一个综合性教学环节,是培养学生工程实践能力、理论研究能力和创新意识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学生毕业及学位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是对学生在校几年学习质量的综合检查。因此,搞好专业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各专业必须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组织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要求做到:(一)必须在整个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利用各种有利条件,在专业教育过程中进行国情教育、理想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劳动观念教育。实习期间必须安排学生参加生产劳动或社会实践活动。(二)加强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的综合运用,紧密结合生产实际和科学研究工作,培养学生的实际动手操作能力,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生产实际问题的能力。(三)根据专业特点,有侧重的注意并加强学生在资料搜集运用、计算、设计、图件编绘、测试、操作、调研、文献阅读、外文翻译、文字表达等方面能力的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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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二、领导与组织工作(一)全校的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在学校分管教学工作领导的领导下,由教务处负责宏观管理,各学院成立由党政领导牵头的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分管实践教学的领导具体负责。(二)各学院成立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专业答辩小组,负责组织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审查学生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的最终成绩,研究并解决答辩中的突出问题。各专业答辩小组除了负责组织学生的具体答辩工作和给予答辩成绩外,还要负责对学生的综合成绩进行评定,并将评定结果报学院答辩委员会审定。(三)全校各有关部门、教师、行管人员、教辅人员密切配合协调,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