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吸引更多的高层次人才来学院工作加快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把洛阳科技职业学院办成一流的、有较大影响的高水平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基本原则
一德才兼备。高层次人才既要有高水平的专业知识还要有高尚的道德品质。
二专业需要。高层次人才必须符合学院专业建设和教学科研工作的需要。
三效益最佳。以最小的投入获取最大的发展。
四拓宽渠道。立足市内面向全国引进高层次人才。
第二章引进对象和条件
第三条引进对象
一两院院士、国家“973”计划首席科学家、国家“863”计划重大项目负责人及以上专家、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巴渝学者”特聘教授、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级中青年骨干教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等。
f二获得国家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五或二等奖个人排名前三或市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二获得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成果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二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二等。
三专业建设和教学科研工作需要且紧缺学院每年公布的教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研究员、副教授、高级工程师、副研究员等高等院校认可的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博士研究生具有学历、学位下同省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评审认定行业认可的高级技师。
第四条引进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高尚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遵守学院规章制度。
二适应我院专业建设的需要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有指导专业教学、实习实训的技能有为学院的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奉献的精神身体健康。
三引进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般不超过40周岁其余引进人才一般在35周岁以下。能力水平突出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第三章引进程序
第五条各系部在每年3月25日前根据专业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的需要申报下一年的需求计划经人事处初审院长办公会审
f定后下达招聘计划。
第六条学院人才引进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拟引进人员进行面试考核对其思想政治表现、教学科研水平、工作能力、身体状况等进行综合考察提出是否引进的意见并将书面考核情况报院长办公会审定。
第七条经院长办公会议审定后人力资源管理处负责办理相关手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