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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相关方第二章释义第三章出资第四章合伙人加入合伙的条件和程序第五章合伙人的权利义务第六章合伙人收益的分配与债务的承担第七章合伙人退伙的条件、程序及权益处理第八章合伙人的除名第九章合伙人的权利、义务的转让与继承第十章合伙人会议第十一章执行委员会第十二章合伙终止与清算第十三章合伙争议的解决第十四章协议生效、修改与解释及协议与章程之关系第十五章协议之签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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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相关方
根据《民法通则》、《合伙企业法》及其他有关规定,本协议签约人就合伙
组建和管理合伙企业的有关事宜,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
与乙方共同成立丙方
公司
的有关事宜进行协商,达成以下合作协议,作为各签约人共同遵照执行的
合伙行为规范。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丙方(合伙企业):
负责人:
甲乙双方授权丙方以甲乙双方的名义在甲乙双方授权
(
公司的)范围内经营甲乙双方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核
准的经营项目(详见授权时间、范围)
甲乙双方授权丙方并对丙方区域范围内的经营项目业务实行全权管理,对
区域内的工程项目进行检查监督,并负责管理、协调、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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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释义
第一条在本协议中,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名词释义为11合伙人是指承认并签署本《协议》,合伙人对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享有相应管理权和相应财产所有权并承担相应的义务。12合伙人会议是指由合伙人代表组成的,决定企业重大事项的权力机构。13执行委员会(简称执委会)是指由合伙人会议选举产生的,由企业生产主管、企业对外主管及各委员组成的,在合伙人会议闭会期间行使企业管理职能的合伙人会议的执行机构,执委会的组成为甲方人,乙方人。14企业生产主管是由合伙人会议选举产生的,原则上不对外代表企业,仅对内负责企业生产管理、技术及人员调配等各项事务。15企业对外主管是由合伙人会议选举产生的,原则上不对内行使职权,对外代表企业全面具体落实企业各项工作,其权限包含但不限于业务的洽谈,应收及应付款项的处理,送货及质量反馈、售后维修等。16执行委员会委员是指由合伙人会议选举产生的,具体负责事务所财务、行政、人事、技术、业务管理等事项的部门负责人。
第三章出资
第二条甲乙合伙企业根据各自资源优势对合伙企业(丙方)共同经营管理,甲方提供加工场地、工程项目承揽、工程项目资源信息及人脉等方面的投入;乙方充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