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第86号修订)第十六条登记
位、企私营经济监社会公
商行政管理
无
无
主管机关对外国企业监督管理的主要内容是:(一)监督外国企业是否按本办法办
业社会督管理科、开
部门
理营业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二)监督外国企业是否按登记主管机关核准
组织或分局
的经营范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三)督促外国企业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公民
(四)监督外国企业是否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3《外商投资企业授权登记管理办法》(根据2016年4月29日国家
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6号修订)第八条第三款被授权局负责其登记管辖范围内
企业、机构登记事项的监督管理。对外商投资企业违反登记管理法规行为的处罚,
按法定程序执行。
机关、
企业与个体
事业单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2000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县级以上工
私营经济监
位、企
社会公
席令第四十一号修订)第九条第二款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外资企业的投资情况进行商行政管理
督管理科、
无
无
业社会
开
检查和监督。
部门
经济检查支
组织或
队
公民
f对企业名称使5用的监督管理
企业公6示信息
抽查
【行政法规】1《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2012年11月9日国务院令第628号修订)第四条企业名称的登记主管机关(以下简称登记主管机关)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主管机关核准或者驳回企业名称登记申请,监督管理企业名称的使用,保护企业名称专用权。登记主管机关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对企业名称实行分级登记管理。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定。
机关、
企业与个体
【部门规章】2《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2004年6月14日国家工商行政县级以上工
事业单私营经济监
管理总局令第10号公布)第四十条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在本机关管辖地域内
商行政管理
位、企
社会公
督管理科、
无
无
从事活动的企业使用企业名称的行为,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部门
业社会
开
经济检查支
组织或
队、分局
公民
【部门规章】3《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管理办法》(根据2016年4月29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6号修订)第十六条登记主管机关对外国企业监督管理的主要内容是:(一)监督外国企业是否按本办法办理营业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二)监督外国企业是否按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三)督促外国企业报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