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人员数量。
f县财政部门负责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工作及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经费等资金的拨付和监管工作,以及数据共享工作。
县委机构编制部门按规定提报购买岗位的种类和数量,以及数据共享工作。
县人社部门负责指导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招聘工作。工资按不低于我县最低工资确定人员工资标准,并指导签订劳务合同工作。
县公安部门负责户籍登记资料核查及数据共享工作。
税务、住建(房管)、法院、司法、民政、行政审批等部门负责做好信息共享工作。
各商业银行及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做好本单位不动产抵押登记网上办理及窗口设置等工作。
各镇办(社区)负责做好本辖区不动产登记网上办理及窗口设置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实施“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改革是不断提升不动产登记、房屋交易及税收征管等相关政务便民利民服务能力和水平的重要举措,对进一步优化我县营商环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具有重要意义。各镇办(社区)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敢担当、顾大局,形成工作合力,落实好改革各项任务。
f(二)调配人才,提高效率。工作人员以部门内部调配为主,政府购买服务招聘人员为辅的方式进行充实。在县自然资源局内部调配人员不足后,再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进行补充,各有关部门从编制、资金等方面全力保障,确保工作有序顺利开展。
(三)强化保障,有序推进。县财政部门要XX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XX政务服务网运行管理暂行办法》《XXXX省实体政务大厅管理暂行办法》(XX政办发〔201X〕73号)文件,将“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经费及聘用人员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按进度拨付资金,确保工作顺利完成。
(四)强化监督检查,推动责任落实。县委督查室负责开展专项工作督查,对推进工作不力、推卸部门职责、相互推诿或者弄虚作假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主要领导和工作人员责任。
(五)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镇办(社区)、各部门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和新媒体广泛宣传“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改革,及时准确发布有关信息和开展政策法规解读,方便更多群众通过网络获取政务服务,提高“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的社会认知度和群众认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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