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f培训相关注意事项:
(一)公司所有职工必须按照本制度和通知相关要求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教育。
(二)培训结束后,要严格按培训总结方式按时作答培训试卷或上报培训心得。
(三)培训考试必须合格,如考试不合格视为此次培训无效,则需继续培训,直至合格。
第四章
安全教育培训资料管理规定
第十四条
公司要将安全教育培训资料收集存档,建立健全各类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档案,并建立档案台账便于查找。
培训档案包括:参加培训的签到表、参加各类培训获得的证书复印件、内部考试的试卷、培训心得报告、签订的培训协议、培训内容课件、培训考核评估、培训效果资料等,文字、图片及影音资料均可收录存档。
第十五条
培训存档资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电子版资料与纸质版资料须一致,签名处需当事人亲笔签名严禁代签。
第十六条
安全教育培训资料档案的建立由公司负责落实实施。
第五章
安全教育费用管理规定
第十七章
公司安全教育培训经费,采取预算化管理。
第十八条
规范安全培训费用管理,动态把握培训费用流向,有效控制费用消耗。(一)经过公司同意,统一安排外出培训的培训费、住宿费、路费等差旅费在公司财务部报销。(二)公司安监办负责外出培训费用报销的初审工作,审核通过后自行办理报销相关手续。(三)凡在培训计划内外出参加培训的人员,应于培训结束后一周内,带上有关培训证明资料到公司安监办办理初审手续;超过规定时间,或在计划外擅自外出参加培训的,安监办将不
f予办理审查手续。(四)外出参加培训的人员,因考试不合格未能取得资格证的,费用自行承担;已办理报销手续未取得合格证明的,经安监办出具扣款单,由财务部按其培训报销费用额,从下月工资中扣还。(五)安监办会同行政人事部与财务部,每年核对一次培训费用发生情况。
第六章
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考核
第十九条
由公司安监办结合年度巡检等检查工作的开展,对旅行社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情况进行考核、检查。检查工作重点针对:培训计划执行情况、培训档案建立情况、培训效果、培训经费、培训创新等方面对安全教育培训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计入年度绩效考评成绩。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安监办和行政人事部共同解释,自2020年4月1日起执行。
f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