括因给甲方造成损失而对甲方的赔偿。
6.4在承租期间,乙方对于出租房屋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转借、抵押或其他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乙方所负的一切对外债务也无权及不得以房屋利益交换。
6.5乙方在合同期满后不再续签本合同时,原由乙方出资进行的室内装修及其他装备,除有关经营专用设备及办公用品等,其余整体装修部分不得拆卸或损毁(双方另有协议除外)
6.6乙方在租用期间,对租用房屋的结构需要重新装修,对甲方原有设施进行改变,必须经甲方认可方可进行。
6.7乙方应爱惜使用甲方的室内设施如有损坏、应及时修复原状,在无法修复的情况下照价赔偿。
6.8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使用该房屋的公共部分与公用设备,并保证完全遵守管理公司制定的《管理公约》和《用户手册》上所载内容。
6.9因乙方对该房屋使用、管理、维护不当致使人身、房屋或财产受到损害时,乙方应自行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6.10乙方在未违反本租约的前提下,有权优先续租该房屋,如要求续租,须在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再由双方另行商议续租事宜。
七、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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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7.1自签约之日起,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但乙方因特殊情况要求退租必须提前三十天通知甲方并支付一个月房租作为补偿金,甲方应退还乙方未满期租金及保证金;如甲方确需收回房屋自用,必须提前三十天通知乙方退还乙方未满期约租金及保证金,并向乙方支付一个月的租金作为补偿。
7.2当本合同期满同日,乙方应将该房屋及其设施依约完整(正常磨损除外)交还甲方,不得借故存留个人物品,如逾期不搬视为乙方抛弃其所有权,甲方可自行处理。
7.3若乙方未能依约按期向甲方支付租金和租赁押金,则甲方有权通知乙方立即予以缴付。乙方逾期缴付租金或租赁押金,除应如数补齐外,还应向甲方支付所欠租金总额的5作为滞纳金。
7.4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该房屋。
A、未得甲方同意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B、无故拖欠租金超过十五天(另有协议除外);
C、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借、转让、抵押等。
八、使用法律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应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并依据中国法律。九、免责条件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甲、乙双方造成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十、证件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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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在本合同签订之时,甲乙双方均应出示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及授权委托书,并附于合同之后,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