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害预报工作。5、认真参加本科每月两次防治水隐患排查、每周一次防治水隐患检查,整改落实,做好每月一次防治水工作总结。6、积极参加本科组织的例会,学习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个人的业务素质。7、及时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5
f地质及水文地质工岗位责任制
1、对自己分管的各种工作负责。2、及时下井观测和收集资料,上井后及时按比例做出素描,并填绘日常用图。3、对自己使用的仪器、工具等要经常擦拭,妥善保存,经常检验校正。4、对自己分管地区的资料要及时整理,并归档备案。5、对自己分管地区的地质、防治水工作要勤下井观测,认真收集资料,对资料及时整理分析,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向地测口领导汇报并及时下达预报及各种临时通知书。6、及时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7、积极参加本科组织的各类活动。
6
f生产安全联系制度
1、设计部门需要地测部门提供资料时,必须事先联系,按《煤矿地质测量工作暂行规定》的时间提交委托书,并经总工程师签字,地测部门在规定期限内提交资料。2、零星设计等所需地质测量资料,需事先联系,商定提交期限。3、各类巷道开口,施工单位必须提前三天填写开工卡片或委托书,通知地测部门准备资料,以便按要求放线,停头和复工也应及时通知地测部门。4、重要井巷工程,设计部门和施工单位应提前向地测部门提供设计图和开工卡片,以便地测部门测算给线和施工单位及时开工。发现生产中存在的地测问题,必须及时通知施工单位,并向矿领导汇报。5、采掘工程在透巷、透老空、遇钻孔、岩巷揭煤或进入危险区前,地测部门必须按规程和规定的安全距离,以通知单的形式提出预报,经总工程师批准后,通知施工单位和有关部门。6、回采工作面的采高、浮煤、煤柱尺寸和现场规定的停采线等,发现不符合设计规定时,应及时通知回采单位,并向矿总工程师汇报。要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按矿总工批准的设计联系施工。7、采掘头面实施的探放水工程结束后,该采掘头面是否存在水害威胁,需经地测科组织,联合安检科、机电科等有关科室验收,进行探放水效果评价,评价若已无水害威胁,地测科要及时下发允许采掘通知单。
7
f水害隐患排查、分析、检查制度
1、月初根据矿生产计划,由矿总工程师主持召开一次矿井防治水专题例会,总结上月防治水工作及本月防治水工作计划,研究分析防治水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集思广益,找出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法和途径。2、每月由矿地测副总组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