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长防治水工作岗位责任制
1、对矿井防治水安全工作负责,是本单位防治水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者。2、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对防治水安全上的重大问题,负责组织或督促贯彻落实。3、组织每周召开一次安委会和安全办公会议,定期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重大问题,负责召开安全大会。传达上级有关规定,总结和布置安全工作。4、支持地测部门和防治水人员正确行使检查职权。对防治水机构人员配备负责。5、积极推广防治水上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的监测手段,以增强矿井的抗水灾能力,实现矿井无水害生产。6、正确行使《煤矿防治水规定》中的本人负责审批的权限,严格遵守相关条款。7、负责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水灾演练、水害应急救援等的贯彻实施。发生水害事故时,必须立即赶到现场,负责全权指挥,在公司总工程师等公司领导和矿山救护队协助下,制定营救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8、督促检查防治水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业务保安的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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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副矿长防治水工作岗位责任制
1、机电矿长对防治水工作的排水管路、水泵、配电设备、水仓及泵房等的正常运转负责,并每年进行一次排水系统联合试运,确保矿井能够正常排水。2、安全矿长负责审查年度防治水安全工程计划、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重大防治水工程设计和作业规程等,当发生重大水害事故时,要亲临现场,协调组织参加抢救,并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监督检查,分析原因,追究责任,并对防范措施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3、开拓矿长具体负责岩巷、煤巷、巷修等地点的防治水安全工作,对在掘进工作面施工的探放水工程给予人力、物力等各方面支持,指导开拓口相关单位配合探放水工作,确保探放水工作的顺利实施。4、生产矿长具体负责采煤工作面的防治水安全工作,对在采煤工作面施工的探放水工程给予人力、物力等各方面支持,指导生产口相关单位配合探放水工作,确保探放水工作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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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总工程师防治水工作岗位责任制
1、对矿井防治水安全技术负责,并直接领导防治水工作,对防止水害事故负具体领导责任。2、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对防治水安全上的重大问题,负责技术指导和正确行使审批权。3、每月召开一次防治水例会,并针对矿井重大防治水安全技术问题,召开专业技术讨论,从理论和技术措施上,提高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的抗水灾害水平。4、组织推广防治水上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的监测手段,以增强矿井的抗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