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政府是面向广大农村的基层政府,执行性和服务性是其职能的主要特点。然而目前,很多乡镇政府仍将经济发展作为衡量地方发展水平的唯一标准,将大量精力和物力投入到经济发展领域,政府公共服务的地位没有得到足够重视,农民对乡镇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的满意度并没有得到相应的提高。同时,乡镇政府的职能定位缺乏相应的立法规制,政府的职能转变流于形式,这导致了乡镇政府滥用职权,职能失范现象严重。2.乡镇政府公共信息服务效益差,缺乏公平性在当前我国大多
f数农村,农民自主获取经济、农业发展相关信息的渠道十分有限,这严重阻碍了乡镇的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的提高,这就要求乡镇政府能够及时有效的提供农村信息服务,努力打造电子化政府。在农村,政府与农民间信息存在严重的不对称现象,这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的不足及相对过剩。由于农业生产的分散性以及农民文化程度普遍不高等原因,导致了农民的信息获取方式落后,信息来源少,而乡镇政府则掌握有大量信息,然而,由于乡镇政府具有的“经济人”特性。为了维护自身利益和追求更大政绩,乡镇政府会有选择地过滤了相关信息,做出的公共服务决策缺乏公众监督,造成农村公共服务的供给不能反映农民的真实需求,造成了资源的浪费和公共服务供给效率的低下。3.乡镇政府公共服务供给不足且单一当前我国各乡镇公共服务仍以政府供给为主,供给的方式单一且缺乏灵活性,这种供给方式不仅易造成政府在公共服务方面的力不从心,也易使提供主体缺乏相应的积极性,使公共服务效率低下且供给不足。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乡镇公共服务供给的主体也应根据实际情况的不同而随之灵活变换,可根据公共服务公共性的程度不同,给公共服务确定不同的供给主体、不同的供给渠道。除少数涉及乡镇安全、经济与社会稳定的公共产品的供给由政府直接提供以外,原则上乡镇政府应开放公共服务市场,允许非营利性组织、私人部门等社会资本进入,实现公共服务供给主体多元化、供给方式灵活化。
f三、提升乡镇公共服务的几点对策1.牢固树立公共服务理念公共服务是一种理念,是我国各级政府在管理时应优先考虑的。乡镇政府的职能应定位于服务乡镇经济,发展社会公共事业,确立相应的公共服务理念,培养良好的公共服务精神。把为农民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作为一切管理的必备要素。2.健全相应的乡镇公共服务法律法规健全相应的乡镇公共服务法律法规,明确乡镇政府在公共服务中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