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最终实现的是员工持股。持股的形式有三种:直接持股、间接持股(包括设立新公司持股和信托持股)。
在股权激励时,(1)选择合适人员;(2)确定合适的价格和个人申购量;(3)确定合适的持股方式是三大重点,下文分析了直接持股方式和间接持股在税收、变现、控制权等方面的优劣:
一、税负
1、直接持股
(1)关于所得税限售股转让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67号)的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其中,应纳税所得额限售股转让收入(股票原值合理税费)。如果纳税人未能提供完整、真实的限售股原值凭证的,不能准确计算限售股原值的,主管税务机关一律按限售股转让收入的15核定限售股原值及合理税费。因此,员工直接持股时,限售股转让所得税为20,如按核定征收,税率为股权转让所得的20115,即17。股息红利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2011)第三条第五款,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税率为百分之二十。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对个人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按照本通知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因此,员工直接持股时,如果长期持股,在限售期内股息红利的个人所得税率为10,解禁后股息红利的个
f人所得税率为5。(2)关于营业税限售股转让营业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1号规定:“对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从事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买卖业务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因此,自然人限售股转让不需要缴纳营业税。股息红利营业税
营业税的征收对象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股息红利不属于营业税的征收范围,因此不需要缴纳营业税。(3)员工直接持股税收总结
综上所述,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