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依法治校,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议事规则。
一、议事内容1传达贯彻上级领导机关的重要决定、指示、会议精神和学校党委的决定、决议,研究制定执行的具体措施。2根据校党委确定的办学方针和目标,研究拟订学校发展规划、学科建设和专业建设规划、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校园建设规划及重要改革方案。研究制订并执行具体规章制度。3讨论研究并执行校长年度工作报告和学校年度工作计划。4研究制定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维护校园稳定和建设和谐校园的具体措施。5研究制定学校有关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与国内外合作和交流项目的具体方案。6研究制订并执行学校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的岗位和编制设置方案。7研究制订学校学科建设、专业建设、专业人才队伍建
f设的具体措施。8拟订和执行学校年度经费预决算方案、重要经费支出
项目、重要财经事项和基本建设规划方案。9研究决定学术委员会、学位委员会及其他学术组织和
行政性非常设机构的设置及组成人选。10研究制订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和学生管理工作的
具体规章制度。11研究制订工会、共青团、学生会、教代会有关行政
工作的提案的措施。12研究决定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13研究处理日常行政工作中的其他重要问题。二、会议议题的提出和确定1提交和确定议题的原则:凡分管副校长职权范围内
能决定的问题,不再提交校长办公会讨论;凡属学校各领导小组等专门机构职权范围内能解决的问题,均应由各专门机构讨论解决,经协商请示后仍决定不了的问题,可提交校长办公会讨论;凡属副校长分管范围而又有必要提交会议讨论的工作事项,应由分管副校长签署对该事项的明确意见后提交校长办公会讨论;拟提交校长办公会讨论的议题,最后由校长确定是否提交会议讨论。
2需要提交校长办公会讨论的议题,应事先填写《各部门请示报告处理笺》(涉及2个以上的部门,应征求意见
f并达成共识),先报送主管校领导审阅(涉及两位以上领导分管的工作,需征询相关校领导同意),再交校长办公室汇总报校长审定。
3凡提交校长办公会的议题,部门或系(部)必须提供经过调查研究和论证的方案、必要的材料和明确的意见(材料应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凡未经充分调查论证的问题不列入议题。
4会议议题经校长审定并同意提交会议研究后,由校办提前两天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