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税收概述
一、税收的概念与分类(一)税收的概念与作用1税收的概念:税收,是指以国家为主体,为实现国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定标准,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特定分配形式。2税收的作用(1)税收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2)税收是国家调控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3)税收具有维护国家政权的作用;(4)税收是国际经济交往中维护国家利益的可靠保证。(二)税收的特征:1强制性(要求负有纳税义务的社会集团和社会成员,都必须依法纳税);2无偿性(是税收的关键特征);3固定性(国家征税以法律形式预先规定征税范围和征收比例等)。(三)税收的分类1按征税对象分类(1)流转税类以流转额为征税对象(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等)。(2)所得税类(收益税)以各种所得额为征税对象(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3)财产税类以纳税人所拥有或支配的财产为征税对象,包括:房产税、契税、车船使用牌照税(简称车船税)。(4)行为税类以纳税人的某些特定行为为征税对象(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车辆购置税等)。注意:车船使用牌照税是企业拥有车船,每年都要交的税,属于财产税,车辆购置税是买的当时一次性交的税属于行为税。(5)资源税类对境内从事资源开发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类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等)。2按征收管理的分工体系分类(1)工商税类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绝大部分。(2)关税类由海关负责征收管理,包括:①关税:关税是对进出境的货物、物品征收的税收总称,由海关负责征收管理:进出口关税、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的进口税。②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和船舶吨税。注意:关税不包括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和船舶吨税。关税类包括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和船舶吨税。考试时候注意问的是关税还是关税类3按照税收征收权限和收入支配权限分类,可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1)中央税。属于中央政府的财政收入,如关税、消费税。(2)地方税。属于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收入,如营业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使用税、屠宰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土地增值税和筵席税等。(3)中央地方共享税。属于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财政的共同收入,由中央、地方政府按一定的比例分享税收收入,如增值税、资源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4按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