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光掠影”摄影爱好者协会章程流光掠影”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吉林大学“流光掠影”摄影爱好者协会是由吉林大学通信工程学院社团联合会支持并发起创建的学生社团合作组织。第二条本协会接受党委的领导,在校团委、校社联的具体指导下开展社团活动,其宗旨在于在现有社团发展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社团合作,实现社团资源优势互补、团结协作、共同进步,从而促进校园文化的不断繁荣与发展。第三条本协会的主要任务:1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教育方针,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为推进本校素质教育和文化建设作出贡献。2指导,协调,促进协会所有成员在活动上的合作和工作上的交流,建立社团间相互学习的平台,促进所有成员在能力上技术上有所提升。3形成组织优势,加强与校内外相关组织部门的联系与合作,寻求社会各界对社团的广泛支持和帮助。4完成社团联合会和上级组织分配的其它工作任务。第二章协会第四条协会为通信工程学院社团联合会成员之一,完全履行本校有关社团的各项规章制度。协会会员优先享有对社团活动的知情权、参与权等权利。第五条协会有责任和权利领导、协助所辖会员开展工作,各会员有义务及时向协会提交作品,参与协会活动及协会日常管理。第六条协会的基本权利:1享有所有本校其它协会具有的基本权利。2参与协会组织的各项重大事务和常规活动。3监督和质询协会的工作,对协会的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4享受协会提供的其它权利。第七条协会会员的基本义务:1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2遵守协会章程,认真执行协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积极主动的配合协会工作,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3着力推进协会内部成员合作,打造丰富多彩的活动,推动校园文化的繁荣。4主动寻求与协会外性质相似组织的合作,促进自身以及协会的发展壮大。5遵守其它各项协会义务。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八条协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协会由全体会员代表大会(简称大会)、理事会两大权力机构组成。
f第九条全体会员代表大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大会每年举行一次,由协会会长负责召开,如有特殊情况,由理事会提议,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第十条大会成员由协会理事会成员、协会会员代表参加。大会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参加才能召开,当全体到会代表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的才可形成大会决议。第十一条全体会员代表大会职权:1修改,通过协会章程及其各项规章制度。2345讨论并决定协会的年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