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项目合作开发协议
甲方:
乙方:
为加快市城市建设进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大同市城中村改造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互
利的基础上,就
棚户区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本
项目)达成合作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项目概况
1项目位置
本项目建设用地位于
,具体见位置图
(见附件)。
地块为规划建设用地(以双方确认的图纸为准)。位于
北侧,
路南侧,
路东侧
路西侧。该地
块为
用地,约
亩,其中已批准规划建设用地约
亩。甲方负责提供土地,并根据
改造政策,将该地块列入
棚户区改造项目整体规划中,手续由甲(乙)方办理。
2项目手续
甲方确认该项目已取得市政府相关部门的批准,具备市棚
户区改造资格。
3规划条件
f甲乙双方共同努力,力争使
棚户区改造项目的综合容积
率争取为3。
3回迁概况
甲方保证
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回迁户数不高于
户。对
甲方现有的小学、幼儿园、村委会可纳入统筹规划的范围之内,并给
予妥善安置。
二、开发主体资格认定
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乙方为甲方唯一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合
作开发单位,乙方享有唯一的开发权及根据市政府棚户区改造政策
规定的所有权益及优惠;甲方负责解除其先期所有的就此项目与其他
开发商签署的一切协议。
三、合作模式
1、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组成项目小组
联合办公,负责项目土地用途的变更、规划方案的设计,拆迁补偿安
置方案的报批等相关手续。涉及项目所有地块的公告内容由甲乙双方
协商确定。
2、对于项目的开发,甲乙双方采取分工合作的模式,甲方负责
棚户区的拆迁、村民关系的协调,以便于双方共同办理开发土地的有
关手续和相关事宜等;乙方负责本项目建设全部资金的筹措投入、项
目的开发、建设管理及施工等。
3、甲方村民住宅回迁安置用地和乙方商品房开发用地,按下列
方式进行分配:
f甲方村民回迁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甲方的商业用房
万平方米,住宅
万平方米;(以规划设计为准)。除甲方村
民住宅回迁安置房和甲方用房以外,剩余的土地为乙方商品房开发用
地,在旧村址范围内,除回迁用地约
万平方米外,甲方保证在
旧村址范围供给乙方商品房开发用地约
亩,所建商品房由乙方
处置,收益归乙方所有。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做好村民的各项工作,负责与本项目有关事宜的处理,保证
本项目的拆迁、开发、建设工作顺利进行,不受任何干扰。
2、负责与村民签署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督促村民按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