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投标保证金
1、响应人须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
2、本次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
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汇入
,不
接受汇票和转帐支票。(收款单位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项目代码:其银行回单作为依据,
送至
换取收据,该收据需在开标会现场上出示。
3、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提交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凭成交人开据的正规
的收款收据及采购人开据给成交人提交的履约保证金票据凭证复印件,原额退还,不计利息。未成交响应人的投标
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凭响应人开据的正规的收款收据,原额退还,不计利息。
4、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41响应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的;
42成交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无故拒绝签订合同协议的;
43经查实,成交人有提供虚假信息材料谋取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六)响应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响应人应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
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响应人的责任。
2、响应人应按资格证明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顺序编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并纵向装订成册,装订必须
牢固可靠且不能脱落,响应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3、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响应文件正本除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
原件。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
4、响应文件须由响应人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响应人代表签署,响应人应写全称。
5、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响应人代表签字。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
清所引起的后果由响应人负责。
(七)响应文件的密封、修改和撤回
1、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均须装入响应文件密封袋内,在响应文件密封袋包装封面上注明响应人名称、响应人地
址、响应文件名称(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等)、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并加盖响应人公章(详见第六部
分格式十一、格式十二)。
2、响应人在谈判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必须加盖响应人公章及响
第8页
f应人代表签字)通知集中采购机构;谈判截止时间后,响应人不得撤回、修改响应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响应文
件应当按本采购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
(八)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性没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