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2011年消防安全工作要点
2011年,东莞市消防安全工作要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35号)精神,紧紧围绕“抓消防安全就是抓经济发展、就是抓社会建设、就是抓民生工程”的工作原则,以加强消防基础能力建设,创新社会消防管理,确保消防安全形势稳定为目标,以《东莞市消防基础工作创新发展规划纲要(20092011)》的全面实施为主线,以推进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试点为着力点,坚持务实、求实、落实,务求创新、发展、稳定,为我市提供平安和谐的消防安全环境。一、全面推进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试点,努力实现社会消防管理有新突破(一)加强政府领导。按照《东莞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和《东莞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考核办法》,推动镇街基层政府制定实施“十二五”消防发展规划,开展“防火墙”工程试点工作,纳入政府年度工作计划,逐级签订责任书;年内,全市32个镇街全面推广“防火墙”工程工作经验,由市政府组织检查验收。按照“四有”(有组织、有人员、有经费、有机制)标准进一步完善市、镇两级消防安全委员会运行机制;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包片挂点制度,督导省挂牌督办重点火灾隐患地区整治工作,挂牌整治村级重点火灾隐患地区,集中整治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及出租屋、“三合一”场所、务工人员聚集地等场所存在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二)落实职能部门监管责任。由各有关部门配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制订各部门的《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推动落实职能部门“防火墙”工程任务,明晰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年内,由市政府对照相关规定对各职能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三)推动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针对全市各行业、各系统特点,制定各行业、各系统的“四个能力”建设标准。开展“四个能力”达标活动,争取在2011年第一季度实现莞城、东城、南城、万江四个街道辖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达标;2011年底,全市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达标。通过社会单位e网管理,建立社会单位的消防管理人员数据库和管理培训平台,落实分级管理和培训机制。逐步将“四个能力”建设情况纳入社会诚信体系,实现各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达标情况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挂钩、与行业部门奖励、评价、评级、评星等工作挂钩、与金融机构信贷级别挂钩。(四)夯实社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