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转让合同补充协议
甲方:负责人:地址:联系方式:乙方:负责人地址: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于20XX年月日签订了《公司转让合同》,如下简称“如原合同”。双方经友好协商认为有必要就原合同的内容做出细化说明,并制定此本补充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补充协议专门为《公司转让合同》双方权利和义务做出细化说明,如有冲突的,以本合同约定为准。
第二条:甲乙双方确认并声明,已认真阅读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对本合同的内容完全清楚明白,本合同是在公平自愿的情况下签订,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第三条:上述甲乙双方本协议的签约代表,双方保证具有合法授权,能代表签订本协议,后期双方均不得提出任何签约代表异议,否则造成的责任均有违约方负责承担。
第四条:甲方对乙方两个公司转让之前的债务、税务及相关法律问题需明确约定,否则均有甲方自行承担,甲方保证不得隐藏拖欠任何第三方费用,包含甲方签字并以公司名义拖欠的费用,否则甲方需赔偿乙方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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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债务偿还费用、违约金、诉讼费、律师费及崔收费等相关支出。
第五条:甲方承诺把公司转让之前没有的账目补齐全,由于甲方是继续给乙方代理维护两地公司包括税务等公司,代理记账时期,税务财务负责人,必须有甲方提供,所有账目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法规执行代理记账。
第六条:甲方承诺在公司维护期间如果政策发生改变,需要实缴验资的情款下,可以无条件帮乙方降低公司规格,把原注册的85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金,降至50万元人民币,减资的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签署补充条款。
第八条:任何一方均不得对上述合同履行约定提起任何争议,双方协调处理有关规定和流程问题,保证合同顺利履行。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若有一方违反上述协议的,按单方违约处理,违约方需赔偿守约方所有损失。
2、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同意守约方向市
人民法院提起起诉,并
赔偿守约方因追偿赔付款而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等相关损失、费用。
第十条:其他
1、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2、本协议有效期至各方按规定的合同履行义务完成后止。
(如下无合同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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