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目的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临时用电、设备管理、保卫消防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安全
生产等建立适当的制度和规定,以便安全生产,对安全隐患进行有效控制。2适用范围
本管理细则适用公司项目部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3职责31工程部是本管理细则的归口管理部门。32项目部是本管理细则的实施部门。33质检员、安全员是项目部工程的管理者。4工作程序41工程部将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制度,修订成文,发放至项目部。42项目部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制度组织、传达,可采用会议、自学等形式。43质检员、安全员、班组长、操作人员要按制度执行。5制度51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管理制度。511根据要求认真执行《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确定安全防护方案。512特殊脚手架和高度在20米以上的高大脚手架,必须有设计方案与施组同时编制。513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施工。514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准、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515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技术考试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检。516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立刻停止作业。
f517施工作业所有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事先清除或加以固定。518高处作业中的物资,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和攀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下的物件及余废料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519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应及时清除。5110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防雷措施,遇到六级以上的强风、浓雾等恶劣天气,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高空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5111因作业必须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5112防护棚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5113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主要受力杆件,力学计算按一般结构力学公式,强度及挠度计算按现行有关规范进行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