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财政等部门的负责人担任副指挥长。指挥部成员单位包括市安监局、黄骅海事局、市交通局、市环保局、市公安局、消防、边防、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港航局、市技监局、市气象局等单位及渤海新区、黄骅市人民政府、海兴县人民政府。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若干应急救援小组。(二)应急救援办公室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市港航管理局,市港航管理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xxxxx5766231。(三)应急救援小组根据港口码头事故性质及救援需要,指挥部下设六个应急救援小组,分别是抢险救护组、警戒保卫组、侦查监测组、专家咨询组、后勤保障组和善后处理组。1.抢险救护组渤海新区牵头,下辖消防、抢险、医疗、卫生、救生、
f打捞、供电、交通及事故单位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2.警戒保卫组市公安局牵头,下辖边防、渤海新区公安、交通、海事
及事故单位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3.侦查监测组市环保局牵头,下辖卫生、质监及事故单位等方面的专
业人员组成。4.专家咨询组市安监局牵头,下辖海事、港航、消防、抢险、环保、
医疗、卫生、通讯、气象、化工等方面的专家组成;5.后勤保障组市港航管理局牵头,下辖事故单位的采供、生活、运输、
劳护等方面的人员组成;6.善后处理组市民政局牵头,下辖事故单位、渤海新区及海事、安监、
公安、环保、工会、劳动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三、指挥人员及成员单位职责(一)指挥长职责1.定期召开指挥部成员单位例会,组织指挥预案的演练;2决定启动本预案;3审核重大险情及救援进展等情况的新闻报导;4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亲自或委托副指挥长赶赴事故现场进行指挥,成
立现场指挥部,批准现场救援方案,组织现场抢救;5发布警戒和疏散命令。(二)副指挥长职责1.在指挥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现场应急救援工作;2根据事故情况、牵头负责履行本单位、部门的职责;3.协调本单位、部门与相关单位、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4.受指挥长的指定或委托,代为指挥长职责;5.向指挥长及时汇报应急救援进展情况;6.组织编制、修改本应急救援预案。(三)应急救援办公室职责1.负责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2.接到事故报警后,立即向有关领导报告事故情况,并通报相关成员
f单位;3.根据指挥长、常务副指挥长的指令启动本预案;4.及时了解事故状况,密切注视事态发展,上传下达救援指令和现场
信息,做好联络和组织工作。(四)应急救援小组职责1.抢险救护组(1)负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