析。及时整理观测数据,绘出压力曲线图,分析判断顶板来压情况,采取相应措施;⑷、工作面初次放顶期间,每班要有专人监测一次。正常回采期间,每天监测一次。
f3、采煤工作面两巷(仅指煤巷锚杆支护巷道)矿压监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测站沿用巷道掘进期间的,在采煤工作面投产前,原施工单位必须将巷道矿压监测资料报生产技术科审查后,移交给采煤队;
⑵、采煤队应每周对巷道内的测站观测一次,并做好记录。及时整理数据,分析顶板离层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4、正常回采的工作面,采煤队每月必须将观测、记录、整理、分析的矿压资料移交生产技术科,进行综合分析,形成矿压观测报告。矿压观测人员每月必须对采煤工作面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抽查。
5、新投产的工作面,采煤队要根据矿压观测设计要求,
每班进行观测,直至放顶结束。
三、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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