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云南对口帮扶与全面合作“十五”计划纲要的通知
【法规类别】国家计划【发文字号】云政办发20027号【发布部门】云南省政府【发布日期】20020111【实施日期】2002011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云南对口帮扶与全面合作“十五”计划纲要的通知(云政办发20027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直各委、办、厅、局:为进一步推进滇沪两地新世纪新一轮的全面合作,省委副书记、代省长徐荣凯于去年底率云南省党政代表团赴沪,与上海市党政主要领导共商“十五”期间两省市对口帮扶和经济合作大计,双方正式签署了《上海一云南对口帮扶与全面合作“十五”计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纲要的正式签署,标志着滇沪两省市的合作从“九五”期间的对口帮扶协作进入了对口帮扶与全面合作的新阶段。现将《纲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有关职能部门要提出贯彻实施《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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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的具体意见,切实抓好贯彻实施的相关工作。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二年一月十一日1996年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关心和指导下,在上海和云南两省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下,两省市政府签署的《上海一云南对口帮扶与协作“九五”计划纲要》得到了全面实施,对口帮扶与协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加快了云南扶贫攻坚的进程,促进了两省市经济社会的共同发展和进步,为两省市顺利完成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九五”计划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今后五年是我国进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扩大对外开放的重要时期。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全面实施和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为进一步推进两省市合作提供了新机遇。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我们要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实施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和贯彻执行《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结合各自“十五”计划,继续坚持开发式扶贫的方针,巩固和扩大扶贫协作规模,拓展合作领域,提升合作层次,不断推进沪滇合作,为实现我国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目标而共同奋斗。为使沪滇两省市的帮扶与协作在新世纪之初取得更大成效,特制定《上海云南对口帮扶与全面合作“十五”计划纲要》。一、“九五”对口帮扶与经济协作的基本回顾“九五”期间,沪滇两省市始终坚持“优势互补、互惠互利、联动发展、共同繁荣”的指导思想,在建立完善合作机制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