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责一致。城市基础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行使业主权利,履行业主职责,对建设项目的投资、进度、质量、安全管理负全责。
二、管理中心性质和职责㈠管理中心性质1、管理中心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为事业单位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具备实施项目建设专业性管理的专业技术队伍和管理实力。3、管理中心承担我市基础建设工程项目的全过程管理任务,对工程项目的投资人负责。对项目建设,行使业主权力,履行业主职责,接受市发改委、财政、审计、监察等行政职能部门的监管,进行独立性、专业性、非盈利性的项目建设管理,实现项目确定的投资、进度、质量、安全目标。㈡管理中心职责承担政府财政资金投资或以财政资金投入为主的非经营性城市道路、排水、绿化、路灯、交通设施、桥梁、泵站等城市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全过程建设管理任务1、负责城市基础建设工程项目的规划、立项、投资计划的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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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建设的土地征用、房屋征收工作;
3、负责工程设计、勘察招投标;负责办理项目实施的前期各项手续;
4、负责项目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材料、设备供货单位招投标,进行合同的洽谈和签订。对项目建设的投资、工期、质量、安全实行全过程管理,组织工程验收和专项验收;
5、按月向市政府和住建局、财政局、审计局等政府行政监管部门报送工程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
6、编制工程决算、负责项目竣工验收、档案资料移交、基础设施移交使用单位;
三、办公地点管理中心办公地点办公楼二、三层。四、机构设置㈠、管理中心组织机构设置。1、领导班子由5人组成。设主任1人、副主任3人、纪检书记1人。2、设总工程师、总会计师、总经济师岗位各1人,兼任管理中心工程部、财务部、计划部部长,不再专设“三总”办公室。3、内设机构。内设:5部,即综合部、财务部、计划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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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前期工作部、工程部。4、内部党群组织建立和管理按有关规定执行。㈡内设机构和职责1、综合部部门设置:6人其中:部长1人、文秘1人(兼信息、宣传、培训、统计
工作)、政工员1人(兼人事、纪检、信访、综治、精神文明工作)、打字员1人兼劳资、计生、档案工作)、司机2人(兼内勤、接待、后勤工作)。
部门职责:综合协调中心日常的党务、行政工作。负责文秘、人事、劳资、培训、信息、接待、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纪检、监察等工作。
2、财务部部门设置:3人其中:部长1人(兼总会计师)、会计1人、出纳1人,所有人员按规定持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