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行业)营销师卷烟商品营销职业标准和鉴定要素
细目表版
f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营销师(卷烟商品营销)职业标准和鉴定要素细目表
(2011版)》的通知
行业各直属单位,国家局、总公司机关各部门、各单位:《营销师(卷烟商品营销)职业标准(2011版)》、《营销师
(卷烟商品营销)鉴定要素细目表(2011版)》已制订完成,并通过行业专家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职业标准和鉴定要素细目表电子版可在行业网站“技能鉴定”栏目“职业标准”子栏目中下载。
f营销师(卷烟商品营销)职业标准
(2011版)
f国家烟草专卖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2011年7月
f营销师(卷烟商品营销)职业标准
1.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营销师(卷烟商品营销)
12职业定义从事卷烟市场营销及管理活动的人员
13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卷烟商品营销员(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卷烟商品
营销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卷烟商品营销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卷烟商品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卷烟商品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本标准涉及初级卷烟商品营销员、中级卷烟商品营销员、高级卷烟商品营销员三个等级。14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外,常温15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获取、领会、理解外界信息,并作出正确判断、分析和推理的能力;具有准确进行与业务有关的文字和语言表达的能力;具有迅速、准确、灵活地运用手、鼻、眼等器官完成既定操作的能力;具有一定的学习和计算能力。16文化程度要求
初中毕业(或同等学历)。17培训要求l71培训期限
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者,初级不少于20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400学时。晋级培训者,中级不少于15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100标准学时。172培训教师
培训初级、中级、高级卷烟商品营销员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卷烟商品营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173培训场地设施
要求具有标准理论教室,具有本职业工作所需的常用设施,并具有完备的多媒体设备等。18鉴定要求181适用对象
从事本职业人员。182申报条件
初级卷烟商品营销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1)从事本职业见习期满1年的人员;
f(2)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中级卷烟商品营销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2)连续从事本职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