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管理制度为了更好地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加快教师专业化成长,使每次学习的资源能让全体教师共享,每次学习活动学有所获,学有所值。同时也为了规范学校外出学习和培训的管理,使全体教师能按照学校的制度进行工作、教研和学习,树立我校教师良好的师表形象,特制定教师学习培训及汇报制度:一、学习培训范畴:指上级主管部门通知或教师发展中心组织的涉及学校在职岗位培训、学科课程及教材培训、专业知识学习、现代教育教学信息技术应用等在职的学习培训。二、人员选派程序:培训人员为学校在职在编教师,各校根据进修学校比例要求和本校教师结构,照顾特殊群体及个别情况,确定参加培训名单,报送校务会,并通知被选派人员培训学习项目、时间及行前准备工作。学员一经选定,不得随意更改。三、外出学习培训规则:1优先派遣工作兢兢业业,乐于奉献,爱学习,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强,或积极参与学校各项活动的青年教师参加。凡被选派外出学习培训人员须严格按通知做好行前准备,并准时报到参加学习培训。学习培训人员应用心学习理解举办单位安排的课程内容,积极参与各项活动。在学习培训期间认真记录学习笔记,完成培训心得等活动。2学习培训期间,严格遵守举办单位规章制度,坚持出满勤。确因事因病需请假,须经举办单位或带队领导准假才能离岗。未经举办单位或带队领导准假缺勤视为旷课或旷会。3为保证学科质量,外出学习、培训语、数教师所任课程必须由自己与相关年级、学科的教师协商调课,一般学校不予安排,外出两周以上为了不影响教学进度,理因由老师完成所有课节的换课工作,如遇冲突或其他实际困难,请递交代课申请由教师发展中心安排12节代课。老师如遇紧急任务可由学校安排代课;综合学科教师先与所任班协商调课再由学校安排代课。5、外出学习、培训教师学习结束后应及时将学习情况进行汇报。通过汇报课、讲座等多种方式在学校内传达学习的精神实质,传递新信息、使全体教师了解新动态。(1)凡参加国家、省、市级听课学习的教师,回校后必须向年级组或教研组的老师反馈学习、听课情况(几位老师同时参加同一活动,推荐一位老师进行汇报)将汇报材料上交教师发展中心存档。(2)外出学习、培训教师根据教育改革发展趋势,经学校同意,为学校带回相关书籍、光盘等资料,必须上交教师发展中心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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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6关于90学时培训安排:(1)教师管理中心根据上级主管部门通知或学校工作需要,指定参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