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协议书
(以下称甲方单位)(以下称乙方单位)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职责,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同意签订以下内容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共同遵守:一、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南京市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规章制度。二、甲方为(公司名称)工程总承包单位,乙方为(公司名称)分项工程专业承包单位。乙方必须尊重并服从甲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接受甲方的现场统一安全管理,并对专业承包项目安全管理全面负责。三、乙方负责人应对乙方全体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全面负责。乙方全体员工在进场前应进行安全教育,并有安全教育记录,施工前应进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交底。四、施工期间,乙方派现场协调工作,甲方派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
同志负责检查、督促、联系解决问题;甲乙
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工程中的有关事宜。五、若乙方为工程项目实施需使用甲方提供的机具、脚手架、会议室等施工设备、设施和场所,甲方应积极配合,不得无故拒绝乙方的合理请求;乙方使用甲方的施工设备、设施前应会同甲方验收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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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对于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乙方有权拒绝接收使用,并要求甲方整改或调换。一经双方验收签字合格后,乙方负责对设备、设施的管理和检查。六、甲方有权依据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监督,有权对乙方的违章及安全隐患提出书面整改意见,有权对乙方的办公及施工场所卫生条件进行检查;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监督和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合理整改意见及时改正。七、甲方有权要求立刻撤走现场内的乙方施工队伍中没有适当理由而又不遵守、执行相关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得再雇佣于现场,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八、安全事故处理办法:1由于甲(乙)方责任造成乙(甲)方损失,甲(乙)方参照有关国家和南京现行规定、协议条款给予乙(甲)方一次性经济补偿,其善后具体事宜由乙(甲)方负责处理。2由于甲(乙)方责任造成第三方损失,与乙(甲)方无关的,由责任方负责承担相关责任;与乙(甲)方相关的,由双方承担连带责任。九、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建设方、监理方各执一份。十、本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字并盖有效公章起至乙方退场后终止。十一、协议未尽事宜,凡属国家、南京市及公司有规定的按有关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