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护航快乐成长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矩对于一个国家、一个家庭、一个学校来说是非常重要的。谈到“法律”大家都不会觉得陌生因为我们都生活在一个有法的社会里,然而作为21世纪公民的我们当然要“知法、学法、遵法、用法”。像我们中学生就有《中国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家庭是爱的港湾,家庭保护是未成年人保护的基础,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保护,是指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抚养、监护和教育的义务及职责。家庭保护对未成年人健康心理、良好性格、道德品质、理想情操的形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要正确理解家长的教育和监护。由于种种原因,目前某些家庭在家庭保护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如有一些家长教育方法失当,对孩子或娇生惯养,或放任自流,或态度简单粗暴。家庭是爱的港湾,家庭保护是未成年人保护的基础,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学校保护是指学校、幼儿园及其他教育机构依照法律的规定,对未成年学生和幼儿园儿童进行教育,并对他们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实施的保护。长期以来,许多学校都能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把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发展作为教育工作的主要目标。广大教育工作者辛勤工作,关心爱护学生,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由于受诸多因素的影响,学校教育还存在诸多问题,损害未成
f年人合法权益、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现象时有发生,必须加以纠正。学校是未成年人受教育的基地,是他们成长的摇篮。未成年人有很长一段时间是在学校里度过的,因此学校在未成年人的成长中有着举足轻中的作用。社会保护,是指社会在社会生活环境中对未成年人实施的保护。各级人民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都有义务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维护未成年人的正当权益。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和未成年人的实际需要,社会对未成年的保护主要包括保护未成年人在心理上、思想上健康成长,保护未成年人的安全与健康,保护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等权利,积极采取措施,预防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社会有义务为未成年学生提供好的条件、场所,禁止他们参加一些不利于其健康成长的活动。未成年人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中。良好的社会环境,对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有着重要的作用。社会保护,是未成年人保护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司法保护,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