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设计(论文),推荐数量不超过学院本届毕业生总人数的3。学校将对获得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及其指导教师颁发荣誉证书。自2012届校级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起,取消提交详细摘要要求。二、学术不端检测工作为进一步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加强规范管理,科学引用文献资料,防止毕业设计(论文)中抄袭、拷贝、篡改已有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现象的发生,学校将采用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对2012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检测工作。1检测范围按应届毕业设计(论文)20的比例进行检测,由学校随机抽取。学院可以申请增加检测量,由学校统筹分配。2检测要求以word文档格式提交电子版,并将文件按照“学院简称专业简称学号指导教师”格式命名。3检测标准检测结果中毕业设计(论文)文字复制比(文字复制比即指毕业设计(论文)的某一章节与比对文献比较后,重合文字部分在该章节中所占的比例)≤25视为合格,文字复制比>25视为不合格。4检测结果处理检测结果合格的毕业设计(论文)由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修改后,可直接参加答辩。检测结果不合格的毕业设计(论文),由指导教师根据检测报告,对学生提出修改意见,经复检合格后方可参加答辩。
f初次检测结果为不合格的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成绩不得评为优秀。5参评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检测各学院推荐的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全部进行检测。文字复制比≥10的毕业设计(论文)取消参评资格。三、时间安排12012年1月6日前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动员、选题征集、师生互选、任务书下达和开题等工作(选题情况分析表和开题安排提前一周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教学督导员和教务处人员将参加开题论证会)。22012年4月16日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中期检查工作。32012年5月28日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提交和学术不端检测工作。42012年6月11日前完成检测不合格毕业设计(论文)复检工作。52012年6月15日前完成答辩、提交成绩和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工作。62012年6月18日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总结工作和抄袭检测工作总结,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教务处2011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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