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附表1
不征税收入和税基类减免应纳税所得额明细表
行次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
项
目
本期金额累计金额
合计2行3行14行19行30行31行32行33行34行
一、不征税收入
二、免税收入4行5行……13行
1国债利息收入
2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
3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5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者取得的免税收入
6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取得的免税收入
7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取得的收入
8受灾地区企业取得的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款项等收入
9其他1:
10其他2:
三、减计收入15行16行17行18行
1综合利用资源生产产品取得的收入
2金融、保险等机构取得的涉农利息、保费收入
3取得的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利息收入
4其他:(请填写或选择减免项目名称及减免性质代码)
四、所得减免20行23行24行25行26行27行28行29行
1农、林、牧、渔业项目
其中:免税项目
减半征收项目
2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
3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
4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项目
5实施清洁发展机制项目
6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7其他1:
8其他2:
五、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六、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七、其他1:
其他2:
其他3:
f表单说明:本表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的附表,适用于享受不征税收入,以及享受免税收入、减计收入、所得减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及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等税基类优惠政策的查账征税的纳税人填报。纳税人根据税法规定,填报本期及本年累计优惠情况。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一)有关列次填报“本期金额”填报纳税人本季度、月份发生的不征税收入和税基类减免应纳税所得额的数据。“累计金额”填报纳税人自本年度1月1日(或开始营业之日)至本季度、月份止发生的不征税收入和税基类减免应纳税所得额的数据。(二)有关行次填报1第1行“合计”:填报2行3行14行19行30行31行32行33行34行的金额,34行后如有增加行次,加至最后一行。2第2行“一、不征税收入”:填报纳税人已记入当期损益但属于税法规定不征税的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通过本表进行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