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期间多次发生工伤的,按照其在同一用人单位发生工伤的最高伤残级别,计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②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六级七级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八级九级十级五级六级七级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八级九级十级
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在上述基础上增加20)②
工伤保险基金
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
注: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其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以及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适用《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由该单位向职工、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
2
f工伤保险待遇依据
①《工伤保险条例》201111②《内蒙古自治区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201465③《内蒙古自治区劳动保障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调整企业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20041122④《内蒙古自治区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⑤《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201111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1491⑦《内蒙古自治区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暂行办法》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20061228⑨《职业病防治法》2017115⑩《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20041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公伤亡的,能否认定工伤的答复》20121125《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因工伤亡的,应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请示的答复》2010317《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退休人员与现工作单位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以及工作时间内受伤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问题的答复》200775《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2013425《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201632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451
参考
《工伤保险条例》
第四十一条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r
好听全球资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