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学生下车人数,确认乘车学生已经全部离车后本人方可离车。比较小的学生、身体不方便的学生,随车照管员应当与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员在校车停靠站点交接。6校车的副驾驶座位不得安排学生乘坐。7督促校车驾驶人不得在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不得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8校车行驶途中,除依法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外,不得允许与乘车学生无关的人员上车。
f9校车发生交通事故,随车照管人员应当立即报警,设置警示标志。乘车学生继续留在校车内有危险的,随车照管人员应当将学生撤离到安全区域,并及时与学校、校车服务提供单位联系处理后续事宜。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辖区交管部门、学校和校车随车照管员各执一份。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学校(公章)校长(签字):
年月日
随车照管员(签字):年月日
f六、校车乘坐学生家长协议书
为了让孩子能安全顺利地上学,方便家长,确保小学生乘车每个环节的安全,需要和家长密切配合,明确双方职责,特拟定校车安全协议,具体事项如下:
1、学生上学离学校较远,学校提供校车接送服务,并承担行车间学生安全责任。需乘坐校车的学生,应由家长提出申请,学校同意,方能乘坐校车。
2、校车方保证接送校车必须证照齐全,车辆符合校车标准,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具有3年以上的驾驶经验,对工作认真负责,细心稳重,热爱儿童。
3、校车司机要做到安全行驶,文明礼让、不超速、不抢道、不开斗气车,确保学生安全,负责做好学生上、下车安全及与家长的交接工作。
4、学校根据各地方学生多少及集中居住地点,选择安全地段设置停靠站点,中途不得随意停车接送。
5、校车运行途中,学生在车厢内不允许相互打闹,擅自离开座位,特别是在校车停靠站时,待车停稳后,方允许儿童离座下车,以免造成磕碰事故。
6、家长必须在指定地点,按规定时间接送自己的孩子,家长和校车方接送人员在学生上、下车时必须确保其安全,注意来往车辆,不允许学生在路口处无人牵领独自上、下车。家长因事无法接送,必须嘱托他人代替接送工作,并提前电话告知校车驾驶员或随车照管教师。否则如发生意外事故,校车方不承担责任。
7、学生上车时对号入座,系好安全带,不允许携带小刀、针、石子等危险物品,为保护学生人身安全及维护车内卫生,不允许学生在车上吃东西。
8、校车方、家长双方有义务教育学生在乘坐校车时要遵守校车纪律,了解安全乘车常识。自停靠站点上校车后到学校,由学校到指定站点下车,车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