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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
1出席该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孙某电话委托董事王某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不符合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时,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肖某委托董事会秘书杨某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不符合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时,只能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而不能委托董事之外的人代为出席。2首先,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讨论并一致通过的聘任财务负责人并决定其报酬的决议符合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该事项属于董事会职权范围。其次,批准公司内部设置方案不符合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公司董事由7人组成,董事张某反对,何某未出席,孙某、肖某委托不合法,实际只有3名董事同意,未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3该次会议记录无须列席会议的监事签名。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f案例2(1)不符合。根据《公司法》规定,董事因故不能出席时,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但书面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本题董事谢某因病不能出席会议,电话委托董事李某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2)符合。根据《公司法》规定,董事会有权聘任和解聘公司总经理。本题董事会作出决定解聘公司总经理胡某符合法律规定。(3)符合。根据《公司法》规定,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营业或者活动的,所得收入应该归公司所有。本题甲公司与乙公司有业务竞争关系,但甲公司总经理胡某于2003年下半年为乙公司从事经营活动,损害了甲公司的利益。董事会作出将胡某为乙公司从事经营活动所得的收益收归甲公司所有是符合法律规定的。(4)不符合。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有权修改公司章程。本题董事会会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并决定从通过之日起执行不符合法律规定。
f案例3(1)
公司首次出资总额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全体
股东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而本题股东首次出资仅为110万,未达到20的限额,故不符合法律的规定。公司出资人的货币出资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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