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工期及咨询人相关责任1.服务内容:详见协议书。2、工期要求:委托人在咨询服务中应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确定实际工作期限。咨询人应在委托人要求的工作期限内完成咨询任务,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完成,咨询人应提前向委托人说明情况,并提交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可顺延工作期限。第五条、咨询人相关责任:(1)咨询方收集齐资料后,应按时保质提交咨询成果报告给委托人,咨询成果报告应包括对工程概况的简要描述、编制(审核)依据和有关情况、工程造价(结算需列明送审价、审核价、核减价、核减率),咨询成果报告必须有项目组成员及项目负责人的签字,并加盖造价工程师印章和公章。2咨询人应按期保质完成委托人下达的工作任务书内工作任务。(3)咨询人应对委托人委托的工作保密,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严格遵守保密协议,如在保密工作上发现问题,需承担违约责任,且委托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第八条委托人责任:
委托人应提供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材料及提供时间: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1立项批准文件
1
按实际需要提供
2工程施工图
1
按实际需要提供
3其他
1
按实际需要提供
委托人应对所提供的相关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性负责。可编辑word
有关事宜
f第九条委托人应在5日内对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
第十四条咨询人在其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赔偿因其单方责任而造成委托人的经济损
失。
第二十四条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咨询人的正常服务费:
1、造价咨询服务费计算方法:11、造价咨询服务费为:按粤价函〔2011〕742号文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收费标准计算的造价咨询服务费下浮20并乘以投标下浮率。其中,造价咨询费结算以经市财政部门审定的工程概算中的建安费为收费基数。钢筋量及预埋件由造价咨询单位计算或复核,且其费用不另外支付。
上述费用包含投入本项目的管理、交通、食宿、文件制作以及包含所有税、费、款、金等
一切费用,同时也包括在服务过程中出现特殊因素造价人员必须加班或委托人要求加班的费用
以及产生的所有费用,并考虑应承担的风险。咨询人工作范围内的配合委托人工程招投标、协
助委托人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组卷、为委托人提供其他与造价控制有关的技术服务(如主
要材料市场信息及经济指标的比较分析)等工作的相关费用包括在上述费用中,不另行计费。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咨询人不得再向委托人要求其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