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
(二)财政项目补助支出,即医院利用财政补助收入安排的项目支出。实际发生额全部计入当期支出。其中,用于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发生的支出,应同时计入净资产,按规定分期结转。
(三)科教项目支出,即医院利用科教项目收入开展科研、教学活动发生的支出。用于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发生的支出,应同时计入净资产,按规定分期结转。
(四)管理费用,即医院行政及后勤管理部门为组织、管理医疗和科研、教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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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务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医院行政及后勤管理部门发生的人员经费、耗用的材料成本、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费用,以及医院统一管理的离退休经费、坏账损失、印花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利息支出和其他公用经费,不包括计入科教项目、基本建设项目支出的管理费用。
(五)其他支出,即医院上述项目以外的支出,包括出租固定资产的折旧及维修费、食堂支出、罚没支出、捐赠支出、财产物资盘亏和毁损损失等。
基本建设项目支出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九条专项资金指医院针对专项活动或从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取得的有指定用途的项目资金,按相关规定执行。第二十条各种费用支出标准和审批程序按医院支出相关控制制度执行。第二十一条医院应当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和国家关于药品、耗材采购的有关规定。
第六章成本管理
第二十二条成本管理是指医院通过成本核算和分析,提出成本控制措施,降低医疗成本的活动。
第二十三条成本管理的目的是全面、真实、准确反映医院成本信息,强化成本意识,降低医疗成本,提高医院绩效,增强医院在医疗市场中的竞争力。
第二十四条成本核算是指医院将其业务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耗费按照核算对象进行归集和分配,计算出总成本和单位成本的过程。
成本核算应遵循合法性、可靠性、相关性、分期核算、权责发生制、按实际成本计价、收支配比、一致性、重要性等原则。
第二十五条医院成本核算分为科室成本核算、医疗服务项目成本核算、病种成本核算、床日和诊次成本核算。现阶段医院以科室为成本核算对象,逐步实现医疗服务项目、病种、床日、诊次为核算对象。
第二十六条科室成本核算是指将医院业务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耗费以科室为核算对象进行归集和分配,计算出科室成本的过程。
(一)科室区分为以下类别:临床医疗类、医技类、医疗辅助类和行政后勤类等。临床医疗类指直接为病人提供医疗服务,并能体现最终医疗结果、r